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余江县2014年县直单位(部门)工作实绩
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余江县2014年县直单位(部门)工作实绩考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余江县2014年县直单位(部门)工作实绩
考评实施方案
为引导全县上下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探索建立客观公正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和创先争优、奖惩并重的激励机制,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相关要求,结合余江实际,特制定余江县2014年县直部门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一、考核评价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引导全县上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速推进四个余江建设进程,确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1.坚持客观公正。统一标准,统一考评,公开操作,公正评判,一个标准衡量到底,充分尊重主管部门评价,充分结合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2.坚持争创一流。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锐意改革、奋勇创新、成绩突出的予以褒奖,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实干兴县的环境和氛围。
3.坚持务实可行。注重指标数据采集的可行性、运用的可比性、来源的客观性,使各项指标便于量化、易于测算。明确考核评价的主体,落实职责分工,规范考核评价行为,保证考核评价工作高效协调运转。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群众参与,公开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程序和考核评价结果,听取群众意见,强化民意指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考核评价的对象
1.县直单位(45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档案局、县农办、县农业开发办、县粮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招商局、县房产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科技局、县供销社、县城市管理局、县城投公司、县森林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白塔渠管理局、县锦北灌区管理局、县农机局、县扶贫移民办。
2.管理类条管单位(9个)。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路分局、县气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
3.纳税类条管单位(18个)。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饶银行、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烟草专卖局。
三、考核评价的内容
(一)职能工作
职能工作由部门先行提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综合平衡后报县政府确定。指标参照上一年度的完成情况,凡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以下文为准。需新增考核的部门职能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完善。
(二)共性工作
1.三争工作(20分);
2.招商引资工作(20分);
3.安全生产工作(10分);
4.信访工作(10分);
5.计生工作(10分);
6.挂点帮扶工作(10分);
7.优化发展环境工作(20分);
8.政令畅通工作(10分);
(三)效能工作
月督查、季排名、年定档工作(20分);
(四)测评
1.县直单位(部门)、乡镇测评(10分);
2.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测评(20分);
四、考核评价计分方法
1.单个指标(项目)的计分:职能工作由政府办牵头考核计分,共性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考核计分,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工作效能)由县委县政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计分,金融保险系统由县政府办、县人行共同考核。
2.综合计分采用加权平均法:县直部门:考评综合得分按四大类12项得分和相应权数进行加权平均。即职能工作40分、共性工作110分、效能建设20分、测评30分,共计200分(详见附件)。管理类条管单位:考评综合得分按三大类7项得分和相应权数进行加权平均。职能工作40分、共性工作50分、测评30分,共计120分。(详见附件)。纳税类条管单位:考评综合得分按三大类5项得分和相应权数进行加权平均。业务工作70分,共性工作20分,测评30分,共计120分。(详见附件)。
3.加减分:按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在国家,省、市得到表彰加分。属综合性工作的在单项权重分基础上分别加4,2,1分,属单项性工作的分别加2,1,0.5分;在国家、省取得重大成果的加3分。单项工作在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进入全省二类县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加3,2,1分;工作被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通报的每次扣1分,同一类型加减分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加减分。(由县政府办督查科、县纪检监察联合提供全年通报批评涉及单位清单)
五、奖项设置
设立综合奖和9个单项奖
1.政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直单位6名,管理类和纳税
类条管单位各2名,共10名);
2.三争工作先进单位(3名);
3.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3名);
4.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3名);
5.信访工作先进单位(3名);
6.计生工作先进单位(3名);
7.环保工作先进单位(3名);
8.挂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3名);
9.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3名);
10.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完成先进单位(3名)。
六.考评程序
1.成立余江县2014年度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路文革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吴建生任副组长,从发改、招商、监察、安监、计生、统计、信访、农办、环保、人行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年终进行统一考评,原则上不再进行单项考评,确需单独进行单项考评的,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2.对共性工作,实行季排名制度。由牵头考评单位于6月底、9月底拿出得分与排名,于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3.2014年12月25日前,被考评单位对单位本年度的工作进行自查,将目标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办公室。由考评组对各单位上交的自评结果进行初评。
4.考评组初评之后,再进行实地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提交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累计权重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次取综合考评先进单位10名(其中县直6名、管理类条管单位2名、纳税类条管单位2名),并按单项得分评出27个单项奖。
5.对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凡一票否决的单位,在评选综合先进时,只排位不评奖。
七、奖惩办法
1.县直类综合考评先进单位依次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0.8万元、0.6万元、0.4万元,条管类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并全县通报表彰;
2.单项奖评出第一、二、三名各一个,第一名0.4万元、第二名0.3万元、第三名0.2万元,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
3.县直单位考评第一名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考评最后一名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倒数第二、三名的作书面说明,条管单位后二名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4.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年度目标考核最后一名的单位,公务员、事业人员不得评先评优,班子所有成员不得提拔重用。
八、有关要求
希望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考核办法,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勇于争先,力争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附件:1.县直单位(部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2.三争工作考核细则
3.招商引资考核细则
4.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5.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6.计生工作考核细则
7.挂点帮扶考核细则
8.优化发展环境考核细则
9. 政令畅通细则
10.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考核细则
11.各单位2014年目标责任书
附件1:
县直单位(部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200分)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牵头考核单位
|
得分
|
1
|
职能工作
|
40
|
政府办
|
|
2
|
招商引资工作
|
20
|
招商局
|
|
3
|
三争工作
|
20
|
发改委
|
|
4
|
安全生产
|
10
|
安监局
|
|
5
|
信访工作
|
10
|
信访局
|
|
6
|
计生工作
|
10
|
计生委
|
|
7
|
挂点帮扶工作
|
10
|
农办
|
|
8
|
优化发展环境
|
20
|
监察局
|
|
9
|
政令畅通
|
10
|
政府办
|
|
10
|
重点工作月督查、季评价、年定档工作
|
20
|
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责任单位
|
|
11
|
部门、乡镇测评
|
10
|
|
|
12
|
领导测评
|
20
|
|
|
管理类条管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指标(120分)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考核单位
|
得分
|
1
|
职能工作
|
40
|
政府办
|
|
2
|
安全生产
|
10
|
安监局
|
|
3
|
挂点帮扶工作
|
10
|
农办
|
|
4
|
优化发展环境
|
20
|
监察局
|
|
5
|
政令畅通
|
10
|
政府办
|
|
6
|
部门、乡镇测评
|
10
|
|
|
7
|
领导测评
|
20
|
|
|
纳税类条管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指标(120分)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考核单位
|
得分
|
1
|
职能工作
|
70
|
政府办
|
|
2
|
政令畅通
|
10
|
政府办
|
|
3
|
安全生产
|
10
|
安监局
|
|
4
|
部门、乡镇测评
|
10
|
|
|
5
|
领导测评
|
20
|
|
|
附件2:
“三争”考核评分细则(一)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考核分
|
1
|
基础性工作
(25分)
|
1、“三争”工作组织领导(6分)
|
成立“三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争”工作实施方案,班子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究“三争”工作。查会议记录、文件,每缺一项或少一次扣1分。
|
|
|
2、建立了项目储备库,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10分)
|
有年度申报实施计划和项目台帐,项目申报及时,材料齐全;积极向上汇报跟踪项目,信息掌握及时。没有项目申报材料和台帐的扣2分;因跟踪衔接不到位、信息掌握不及时导致项目申报不成功的每次扣2分。
|
|
|
3、“三争”日常工作及相关材料的报送情况
(9分)
|
各责任单位及时报送年初计划(当年1月底)、“三争”工作情况月报表(每月5号前)、半年小结(当年7月15日前)、年终总结(当年12月底)。及时参加“三争”工作会议并落实会议要求的任务。每迟报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会议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
|
|
|
2
|
资金到位情况
(50分)
|
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50分)
|
完成目标任务的计50分,未完成任务的根据争资到位数占目标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得分。各单位“三争”任务数按余三争字[2014]1号文件。
|
|
|
3
|
项目实施情况
(25分)
|
1、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4分)
|
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减少或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视情况扣分。
|
|
|
2、工程按期开工(10分)
|
按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时间开工;没有如期开工的扣5分。
|
|
|
3、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6分)
|
按余府发[2012]8号文件拨付使用资金,未按规定每一次扣2分。
|
|
|
4、项目竣工验收(5分)
|
项目竣工后一个月提出竣工验收,有关职能单位积极为项目提供迎检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
|
|
|
说明:1、
各单位争
说明:1、各单位争取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性民生资金的增量资金作为单位完成“三争”资金的任务数。
2、通过争取,为本县减少应上缴、上解的资金作为单位完成“三争”资金的
任务数。
“三争”服务类考核评分细则(二)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考核分
|
1
|
基础性
工作
(20分)
|
1、“三争”工作组织领导(8分)
|
成立“三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争”工作实施方案,班子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究“三争”工作。查会议记录、文件,每缺一项或少一次扣1分。
|
|
|
2、“三争”日常工作及相关材料的报送情况(12分)
|
各责任单位及时报送年初计划(当年1月底)、“三争”工作情况月报表(每月5号前)、半年小结(当年7月15日前)、年终总结(当年12月底)。及时参加“三争”工作会议并落实会议要求的任务。每迟报一次扣0.5分,缺报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会议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
|
|
|
2
|
服务“三争”工作情况
(60分)
|
1、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服务情况(30分)
|
为项目单位提供全程服务,及时办理立项、环评、土地预审、选址意见等相关手续,出具相关数据、材料,确保项目争取工作快速推进。
|
|
|
2、项目跟踪服务情况(15分)
|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信息,及时跟踪跑、办,积极为“三争”工作做好服务。
|
|
|
3、项目实施情况(15分)
|
积极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服务,及时做好招投标、项目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便捷服务。
|
|
|
3
|
完成争资金任务
情况
(20分)
|
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20分)
|
完成目标任务的计20分,未完成任务的根据争资到位数占目标任务数的比例计算得分。各单位“三争”任务数按余三争字[2014]1号文件。
|
|
|
说明:1、
说明:1、各单位争取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性民生资金的增量资金作为单位完成“三争”资金的任务数。
2、通过争取,为本县减少应上缴、上解的资金作为单位完成“三争”资金的
任务数。
附件3:
招商引资考核评分细则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及
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考评分
|
计分
|
小计
|
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情况 (10分)
|
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
4
|
①查看文件和会议记录(2分) ②查看政务公开栏(2分)
|
|
|
①建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工作机构 ②召开会议研究商讨招商引资工作
|
6
|
①查看文件和会议记录(2分) ②查看招商引资工作会议记录,每次0.5分(4分)
|
|
招商引资活动开展情况 (20分)
|
领导外出招商以及接待客商情况
|
12
|
查看“领导外出招商以及接待客商情况表”,每次1分(12分)。
|
|
|
领导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招商工作会议
|
6
|
查看参会人员会议记录,每次1分(6分)
|
|
领导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项招商活动
|
2
|
由县招商局提供,每次1分(2分)
|
|
招商引资工作信息报送情况(20分)
|
指定专人负责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信息报送及联络工作
|
2
|
查看文件和会议记录(2分)
|
|
|
及时向招商局报送工作信息
|
18
|
① 查看招商引资工作总结(6分)
②查看“签约、开工、投产项目情况汇总表”,每次1分(12分)
|
|
招商引资实绩情况 (50分)
|
项目档案管理
|
20
|
查看项目营业执照、发改立项、环评批复等相关资料(20分)
|
|
|
项目实际进资
|
30
|
现场核查(20分)
|
|
查看进资凭证(10分)
|
|
合计
|
100
|
|
|
|
附件4:
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方 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
组织机构
建设
(5分)
|
1、成立领导小组(1分)
|
查文件
|
未成立或已调整但未发文的扣1分
|
|
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分)
|
查文件、资料
|
未设立、配备的扣1分
|
|
3、落实办公场所,确保工作经费(1分)
|
看现场、查资料
|
未落实的扣1分
|
|
4、管辖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分)
|
查文件
|
未设置的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
二、责任
制度
建设
(5分)
|
1、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分)
|
查资料
|
未明确的扣1分
|
|
2、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1分)
|
查资料
|
未建立的扣1分
|
|
3、与管辖单位签订责任状(1分)
|
查资料
|
未签订的扣1分
|
|
4、每季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分)
|
查记录
|
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5、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分)
|
查资料
|
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三、安全
基础
管理
(14分)
|
1、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初部门工作目标,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2分)
|
查资料
|
缺一项扣1分
|
|
2、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有会议记录(2分)
|
查记录
|
缺一次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3、每月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事故报表(4分)
|
查报表
|
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4、建立所辖企业各类资料(危险源普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3分)
|
查资料
|
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5、重要时期、重大节日实行值班和零报告制度(3分)
|
平时登记、记录
|
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四、 安全
检查
监管
(28分)
|
1、根据部门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涉氨企业及油气管道专项治理工作,有方案、有总结;排查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登记、有案卷(8分)
|
查资料
|
缺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
|
|
2、督促所辖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制;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安全警示标志、职工配戴劳保用品、安全距离、消防设施符合要求(5分)
|
抽查企业1~2个
|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高危行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4分)
|
抽查企业1~2个
|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4、开展并申报职业危害健康调查工作和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危害健康体检工作;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实施“四定”(计划、措施、时限、责任人),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6分)
|
平时检查执法记录
|
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普查未登记扣1分,扣完为止
|
|
5、将安全许可纳入各类证照前置条件,督促生产经营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5分)
|
平时检查执法记录
|
发现一个单位未依法办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
|
|
五、宣传
教育
培训
(10分)
|
1、按要求及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班(4分)
|
平时考核
|
缺一次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2、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部门专项安全法律宣传、安全科普教育,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4分)
|
查资料
|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督促所辖企业“三级安全教育”(2分)
|
抽查企业
|
未开展的扣1分
|
|
六、事故
控制
目标及其他
(38分)
|
1、按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各类事故死亡控制指标(30分)
|
平时掌握情况
|
突破县下达的事故指标扣30分;有死亡事故发生的扣10分;有瞒、漏死亡事故扣10分
|
|
2、按要求及时完成县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工作(8分)
|
平时登记、记录
|
未完成征订的扣5分
|
|
附件5:
信访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自评分
|
考核分
|
1
|
工作
指标
(20分)
|
定期排查
分析(10分)
|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子会议,县直机关每半月一排查一调度,主要听取汇报,分析信访突出问题、制订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或方案,布置信访工作——看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
|
|
|
领导接访
包案(4分)
|
党政领导班子轮流接访,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确保每个工作日有领导接访,看接访安排表及接访登记,每少一次扣0.1分,查包案安排或交办文件等,未落实扣1分
|
|
|
健全基层
网络(3分)
|
县直机关设有信访办公室——看场所,平时有人从事信访工作。
|
|
|
其他信访
工作(3分)
|
信访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重要信访信息不瞒报、信访工作经费到位—— “零报告”率在90%以上不扣分,90%以下,每少10个百分点扣0.3分,重要信访信息瞒报或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分;信访工作经费未落实扣0.5分
|
|
|
2
|
数量
指标
(30分)
|
严格控制进京访(12分)
|
发生1人次正常访扣0.2分;发生1人次非正常访扣2分
|
|
|
有效控制赴省访(8分)
|
发生1人次正常上访扣0.1分,发生1人次非正常访扣1分
|
|
|
预防和减少去市访(6分)
|
累计发生30人次扣1分,发生一批集体访超过70人次以上的,扣3分
|
|
|
预防减少来县访(4分)
|
累计发生50人次扣0.5分;发生1批100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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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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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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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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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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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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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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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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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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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信访
工作(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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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按程序办理信访事项,信访答复(回函)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不符合规范的,每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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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满意度测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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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办理被国家列为满意度测评信访件,做到被信访评价为基本满意以上,未按规定办理、未达到基本满意的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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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交办信访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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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完成交办的信访事项,包括国家、省、市发函交办,市县初信初访交办函、专线交办函,内网交办函等,要求到期办结率100%(每件必回复),未按时回复的,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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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办结网上信访(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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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办结网上信访,包括网上信访、省长手机、政府信箱、内网交办,做到按期办结率100%(每件必回复),未按时回复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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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接访
劝返(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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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劝返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接访现场,及时处置并劝返接回——未按规定接访劝返,被上级信访部门通报的越级访,每批进京访扣3分、赴省访扣2分、到市访扣1分;未按规定接访劝返,造成影响的来县访每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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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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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信访事件或发生因信访工作不当引起负面炒作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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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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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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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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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化解信访积案1件,加1分(以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信访积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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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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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信访工作经验受到市级以上推广应用的,所涉单位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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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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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以上媒体、杂志、网站等报道的,每篇(次)中央级加2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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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计划生育考核细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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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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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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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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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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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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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保
障
工
作
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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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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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明确一名计生分管领导 和一名计生专干(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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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单位文件或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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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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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领导小组记1分;
(2)明确了专干和分管领导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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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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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下属二级机构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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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责任状签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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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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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责任状记2分,否则不记分(单位无二级机构的,记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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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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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县计生领导小组2014(4)号文件规定,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进行清理并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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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文件
资料及缴
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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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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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到位或无处理对象记6分,有处理对象,3个月内未处理到位扣30分, 6个月内还未处理到位扣40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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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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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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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下属单位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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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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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和归口单位计划生育检查得分折合记分;下属单位和归口单位出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情况,参照第7项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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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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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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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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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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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参加全县人口计生各种活动记2分;
(2)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学习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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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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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县计生领导小组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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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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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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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参加会议记1分;
(2)按照计生领导小组的要求参加计划生育活动,完成任务记1分;
(3)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记1分;
(4)完成其它交办工作任务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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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工
作
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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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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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策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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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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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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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记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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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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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台帐,包括:育龄妇女档册或花名册、孕情监测花名册、计生报告单、流动人口管理名册;
(2)计生报告单及时、准确上报。
(3)全员人口信息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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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人口计生台帐
(2)上报计生部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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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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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帐齐全记2分,每少一种资料扣0.5分;
(2)报告单及时准确上报记2分,缺报一次报告单扣0.5分;
(3)无出生漏报记1分,出现1例漏报不记分。
(4)全员人口信息无差错、无漏采记1分,发现一例差错扣0.5分,漏采一例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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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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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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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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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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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情监测达100%记满分,未到位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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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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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措施落实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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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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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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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节育措施记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4分;
(2)有药具花名册及随访记录卡记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漏一人扣0.2分;药具应用率达100%记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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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独生子女领证率100%,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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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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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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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率达到100%记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保健费落实记1分,未落实不记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记2分,未落实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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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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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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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单位随亲居住人员和外来居住一个月以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承租本单位门面、房屋的流动人口持证、验证、合同签订的情况;
(3)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及出生上报情况;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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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单位流动人口登记情况
(2)抽查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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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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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流出、流入人口管理花名册记1分;缺一项扣0.5分;
(2)流动人口持证率、验证率、合同签订率和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到位率均达100%共记3分,其中每一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流动人口出生上报记2分,出现漏报不记分。
(4)无流动人口的单位,本项考核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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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职能部门计生工作职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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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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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见余计生领字(2014)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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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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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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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见余计生领字(2014)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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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帮扶新农村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乡(镇) 村点 挂点领导 帮扶单位
考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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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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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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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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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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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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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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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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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知识、工作方案,每次0.5分,满1分为止。(看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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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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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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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新农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工作,听取工作组的工作汇报,每次0.5分,满1分为止。(看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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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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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点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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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每次0.5分,满1分为止。(看会议记录,访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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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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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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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派得力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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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要有一名科级干部带队(计0.5分),每个帮扶单位都要有一名干部驻点抓新农村建设工作(计0.5分)。(看工作组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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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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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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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制定自然村点建设进度方案(计0.25分),制定帮扶方案(计0.25分),制定学习方案(计0.25分),制定生活方案(计0.25分)。(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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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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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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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点干部按规定吃住在村点,并交纳伙食费,(计0.5分),帮扶单位按规定解决驻点干部的工作经费和下乡补贴(计0.5分)。驻点干部在村天数由村点出具证明,村委会加盖公章。(看记录,访驻点干部和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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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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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准时参加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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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参加由县委、县政府、县新村办组织的各种会议。(由县新村办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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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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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送信息及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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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典型材料,每报送1次计0.5分,满2分为止。(由县、乡新村办核定用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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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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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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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扶点每做1件好事、实事计0.5分,满1分为止。(访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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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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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支持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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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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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年全县所有帮扶单位帮扶资金平均数占60%为基础分值,即80×60%=48(分)为基础分值,未到达平均数的按帮扶资金比例计算分值,计算公式为48×(N/P);超过部分按最高帮扶资金为封顶分,按最高数和基础数的比例计算增加分,计算公式为48+(N—P)/(Z—P)×(80-48)。其中,N为帮扶单位帮扶资金,P为帮扶资金平均数,Z为最高帮扶资金。
|
8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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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成效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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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好所帮扶自然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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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所帮扶自然村点四次考核加权得分(按百分制)×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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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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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合计得分: 。注:在备注栏注明帮扶单位帮扶资金额度。
1.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措施得10分;2.帮扶村点工作成效得10分;3.帮扶资金支持为80分。
附件8:
优化发展环境考核考评细则
项目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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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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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窗口建设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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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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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进驻方面,按余府字[2010]69号文件,全部事项“应进必进”;全部事项在窗口受理、办结、出件;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或“多头受理”的现象。(4分)
②人员进驻方面,是否派在编人员或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进驻窗口;按职能归并要求,是否派行政审批股股长(副股长)进驻。(4分)
③充分授权方面,是否设立首席代表并颁发《窗口首席代表授权书》;是否刊刻行政审批章;充分授权是否到位。(4分)
④窗口是否有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告知书、办结通知书是否规范;是否有事项登记簿(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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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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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政务网接入情况。(1分)
②硬件配备是否符合网上审批要求。(1分)
③事项政务信息、办事流程公开情况。(1分)
④是否存在一次性补录。(2分)
⑤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是否一致。(2分)
⑥审批人员是否会运用网上审批系统。(1分)
⑦网上审批系统是否参加培训。(1分)
⑧下放和承接的事项是否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办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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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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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础性工作方面,是否有组织机构、网上交易台帐资料,能否自觉遵守中心各项制度。(2分)
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是否全面进场交易,应进入而未进入中心交易的,每少一次扣1分。(3分)
③是否选聘中介机构,督促、配合中介做好进场相关工作。(2分)
④是否依法依规组织开标,招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不守诚信行为的,每次扣1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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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建设(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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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定期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窗口进行业务指导。(1分)
②对需经县直有关单位审批的上报件,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不得无故拖延,发现一次扣1分。(3分)
③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窗口业务工作的督查,有督查资料。(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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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造优良执法环境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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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控制涉企检查(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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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严格执行企业“22个安静生产日”制度。(2分)
②除履行正常检查外,其他检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必须事先报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审批。(1分)
③经批准的检查由执法部门与企业预约,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1分)
④是否存在多头检查、重复处罚和“以罚代管”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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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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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依照中央、省最新规定,对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项目是否进行清理。(2分)
②是否将涉企收费项目制作成清单,向企业公布。(1分)
③依法收费和罚款必须规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1分)
④凡属于县本级财政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有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执行,降低收费标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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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造优良执法环境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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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化企业年检事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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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外,其他年检一律取消。(2分)
②不得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摊派、搭车征订报刊等行为。(2分)
③有关会员费、咨询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由有关协会、中介组织确定,不得作为办理证照和年检的前提条件强行收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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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涉企评比、培训、考察等行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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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严格控制举办涉企评比、培训、学习、考察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活动,确需开展的,须由承办单位提前报分管副县长审批后方可进行。(2分)
②培训收费一律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分)
③培训之外的活动一律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种乱摊派、乱收费行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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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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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制定具体标准,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分)
②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自由裁量行政处罚时,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不得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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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决依法打击五种行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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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整治园区周边治安环境,加强巡逻和监控。(2分)
②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医闹、缠访、非法阻工、非法交易和侵商扰商等五种行为,净化社会风气。(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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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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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纪律监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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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完善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投诉件。(2分)
②各单位是否有影响发展环境的有效投诉,发现一起扣2分。(2分)
③对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效能投诉没有及时调查处理回复或回复处理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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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群众监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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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定期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召开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及时处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并跟踪问效。(2分)
②每年组织两次全县优化发展环境民主测评,各类排名前三的,每次加4分;各类排名倒数三名的,每次扣4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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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机关效能监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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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发现一起未落实的扣2分。(2分)
②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是否建立和实行领办帮办、特事特办、联合办理、全程服务等工作机制,没有的发现一起扣2分。(2分)
③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以及“小鬼难缠”、“中梗阻”等软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扣2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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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责任追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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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单位“一把手”是优化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对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工作不力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被问责处理的一次扣2分。(2分)
②属条管单位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受到处理的一次扣2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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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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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余发﹝2013﹞11号)、《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余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对被县级(包括县级)以上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6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破坏、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每次扣4分,被诫勉谈话及以下的每次扣4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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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政令畅通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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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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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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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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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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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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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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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文
签收情况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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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及时签收(文件发出的第二天下午下班前还未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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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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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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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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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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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
情况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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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迟到、早退、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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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次
|
|
|
2.旷会
|
扣2分/次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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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报送
情况
(20分)
|
1.未及时报送
|
扣1分/次
|
|
|
2.未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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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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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零报告
情况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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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两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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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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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已发文需要报告的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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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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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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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政府
交办事项
完成情况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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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及时完成
|
扣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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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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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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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重点项目、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列入年度考核的单位,每个重点项目(工作)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工作完成等情况给予加分或扣分,加分、扣分均取最高分;单项不重复计分,最高得分为120分。
各项目(工作)责任单位考核细则
1.经《督查通报》中通报进展较快的项目(工作),主办单位每次加1分,协办单位加0.5分;进展较慢的项目(工作),主办单位每次扣1分,协办单位扣0.5分。
2.各责任单位报送每周、半月、每月完成情况要及时、规范,不及时报送和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完成情况报表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每次扣2分。
3.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任务,未附有第二完成时限的责任单位,每次扣0.5分。
4.截止第二完成时限未完成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每次扣2分。
5.被督查单位不支持、不配合督查办工作,制造工作障碍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6.因工作失职、疏忽造成重大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以及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7.重点项目(工作)整体进度,按时完成的,不予扣分;未按时完成的,不予加分。
8.各单位每个重点项目(工作)基础分为100分,最后加权平均,计算各单位得分。
附件11:
各单位2014年目标责任书(职能工作)
一、余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积极与省、市发改委对接,做好中央苏区县、赣东北开放合作规划的汇报衔接,力争更多政策和项目列入规划;做好产城一体化建设规划。(10分)
2.深入乡镇、部门进行对接,指导项目谋划包装。帮助各乡镇、部门及项目单位谋划、包装、策划好项目,仔细筛选一批重大项目、高成长项目、潜力项目及服务行业重点项目,力争发改口中央、省无偿扶助资金8000万元以上。继续做好全县各单位三争督促考核工作,力争全县争取上级各类资金3亿元以上。(8分)
3.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对接,增强投资发展动力。继续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力争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亿元,增长20%以上。(6分)
4.积极配合过境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确保杭长客专、省天然气二期管网扫尾工程、省成品油二期工程顺利推进。(3分)
5.加大涉农涉企收费和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做好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好调研工作,确实解决涉农涉企乱收费和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4分)
6.做好资源节约工作,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4分)
7.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余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51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43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6亿元,实现出口创汇1.489亿美元。(8分)
2.改造农贸市场4个,新增乡镇直营店1个。(7分)
3.争取上级扶植(持)项目10个,项目资金800万元;组织内(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贸易展销会(境内展不少于7次,境外至少1次)。(6分)
4.完成屠宰场搬迁工作。(10分)
5.每月及时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情况,做好工业企业报表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对每个季度的全县工业运行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报县政府。(4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三、余江县教育体育局
1.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积极谋划教育均等化和全县的教育网点布局思路,完善各项招生制度,组织好全县的招生考试工作;加快标准化义务学校建设步伐,完成35个教学点及10所村小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确保余江四小投入使用,确保实验初中、余江三中教学楼新建工程全面竣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做好职业技术教育与园区企业的定向对接工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启动两所县城幼儿园建设,完成画桥、马荃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启动余江一中图书馆项目建设。(20分)
2.不断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加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和教师的考录、培养工作;不断加强校园安全及校车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加强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审批、管理制度,全县不出现未省批而办学现象。(5分)
3.强化体育馆等重点体育设施的维护,探索我县重点体育设施经营模式,提高重点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发放好各类学生资助经费。(5分)
4.定期对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检查,开展好基础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加强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控工作的指导,做好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5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四、余江公安局
1.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纠纷械斗流血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群死群伤等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京和在当地聚会滋事事件,不发生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事)件。(8分)
2.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年内不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力争年内现发命案全破。(8分)
3.加强民爆、枪支、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管理,杜绝因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发生的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特大火灾事故;加强监管场所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8分)
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公安“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6分)
5.抓好“210工程”建设,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于2014年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拘留所业务用房建设于2014年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用地得到落实的情况下,力争邓埠派出所业务用房正式启动。(5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五、余江县监察局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5起以上。(10分)
2.扎实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做好县行政投诉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工作。(5分)
3.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事(案)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制度、诫勉谈话制度。(5分)
4.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5分)
5.继续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推进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5分)
6.认真完成县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督查工作。(5分)
7.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六、余江信访局
1.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保障信访渠道畅通;推动领导干部接访机制;开展信访形势分析,及时掌握并报送重要信访信息。(8分)
2.推动信访问题解决。注重源头预防,及时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注重初信初访,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事项,提高一次性办结率;注重积案化解,推动领导包案化解,减少信访积案存量。(8分)
3.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配合做好越级访的劝返疏导及非正常访处置工作,注重信访法规宣传。(8分)
4.推动信访信息化。提高信访信息化使用率,实现来信、来访网上录入率100%,上级直转信访事项(内网)办结率100%。(8分)
5.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推动工作落实、促进问题解决为目标,改进信访考评机制。(8分)
七、余江县民政局
1.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救助各项民生指标;加强城乡低保资金使用与管理,提升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补差水平。(5分)
2.强化“三院”的标准化建设及改造力度,完成福利院整体搬迁任务,积极探索市场经营理念;完成马荃、刘垦敬老院提升改造任务,完成锦江第二敬老院的装修、道路硬化等前期工作;夕阳红老年乐园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在城乡创办3-4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抓好2家以上农村幸福院试点工作。全力抓好殡葬改革工作,正式启用殡仪馆吊唁厅、火化车间。(15分)
3.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按照全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体系建设要求,履行职责;提升救灾物资仓储与管理水平,确保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稳定。做好抗击各种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发生灾情时及时查灾、核灾、救灾并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5分)
4.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民政相关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0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八、余江县司法局
1.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取创建1-2个省级“五好司法所”。 (8分)
2.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作用,争取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8分)
3.全面实现无缝对接,争取刑释解戒人员接送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100%。充分发挥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作用,为监所服刑人员和其亲属实现远程探监。(6分)
4.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作用,确保不因工作疏忽、失职而发生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8分)
5.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创建法律服务团,为全县重点骨干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争取全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00件,法律援助案件260件,其他各类法律援助事项3000件。(5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九、余江县财政局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完成年度财政预算任务。实现财政收入16.6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8亿元,本部门完成财政收入2.65亿元;优化财政结构,确保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80%以上。(15分)
2.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抓好政府采购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强公务卡制度建设。(8分)
3.规范津补贴工作,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津贴补贴按省、市要求发放到位,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绩效工资政策。(4分)
4.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继续开展国有资产整合,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效益,确保全年盘活国有资产同比增长10%。加强政府性资金投资管理,科学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8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民生工程各项指标任务及本部门承办的惠民实事;实现新农保政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全面完成园区企业招工任务2600名。(12分)
2.进一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者维权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5%,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率达100%;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6分)
3.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深化体制改革,构建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队伍。(6分)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考核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6分)
5.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清理“吃空饷”后续工作。(5分)
6.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一、余江县国土资源局
1.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确保完成市下达耕地保有量等指标;做好土地开发和整理工作,新增造地面积2000亩以上,争取省厅立项,改造中低产田4000亩以上。(10分)
2.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权属调查工作。(5分)
3.强化土地运作,储备城市土地1000亩以上,出让土地2000亩以上;完成土地出让收入4亿元以上;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完成土地报批2000亩以上。(15分)
4.完成土地供应2000亩,继续开展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清查,使供地率提高到80%以上。(5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二、余江县建设局
1.完成对县城规划区内“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对县城规划区内城西村庄进行分类,按照“规划建成区内核心区城中村”、“规划建成区内除核心区城中村外的城中村”、“城郊村”三个层次的标准,完成县城规划区内所有村庄建设规划编制。(5分)
2.继续抓好自来水厂迁建(一期)工程,12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完成白塔河西岸(果喜桥至城南大桥)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省农房办下达的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县行政大楼建设工程,完成5000平方米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20分)
3.抓好建筑行业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做好建筑质量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和新型环保材料。(5分)
4.做好建设项目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5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三、余江县交通运输局
1.抓好行业管理。整顿交通客运市场秩序,统一标准规范文明执法,打击非法营运;做好校车线路审核。抓好全县水上运输和港口行业管理,确保民间渡口无安全责任事故。(15分)
2.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新建农村公路60公里。(5分)
3.积极做好沪昆高速龙虎山服务区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5分)
4.积极配合省长运公司做好班线收购工作,启动二级客运站建设。(10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四、余江县水利局
1.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在设计洪水标准内,确保小(2)型以上水库不垮坝,千亩以上圩堤不溃决,确保农业生产用水。(5分)
2.全面完成42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城东圩堤防洪工程、小农水重点县专项工程、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一批在建工程,按时启动并抓好39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城西圩堤、邓埠港防洪项目等工程建设。(10分)
3.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水利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
础上增加20%。(10分)
4.认真做好水利执法,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强化河道管理,确保县内无大的水事纠纷。(5分)
5.抓好水库水质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各类水库水质达到III类以上。(5分)
6.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五、余江县农业局
1.抓好动物畜禽防疫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疫情;推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巩固第一、二批生猪整治成果,确保第三批35家养殖场整治任务6月底全面结束。(5分)
2.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成立县城土地流转中心和乡镇流转站,确保2年内实现县行政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全覆盖。全县力增新增流转土地3万亩。(5分)
3.抓好2013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增千亿斤粮项目工程建设,确保今年4月底田间主体工程全面完工。(5分)
4.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以上,家庭农场30家以上;成立合作总社1家、合作联社3家。(5分)
5.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农业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0分)
6.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力争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农产品
的生产安全。(5分)
7.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六、余江县林业局
1.认真抓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全面完成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3.9万亩,确保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0分)
2.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8分)
3.按照省市国有林场改制工作有关精神,完成3个国有林场改制工作。(8分)
4.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确保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木竹采伐量不超过省下达限额采伐指标。(5分)
5.认真抓好国家级15.13万亩、省级9.26万亩公益林检查验收及资金发放、退耕还林核查及资金发放工作。(4分)
6.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七、余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做好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对外免费开放工作;完成电影院小放映厅的装修及数字影院建设工作。(8分)
2.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继续开展无证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合理调整文化市场结构,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网络规模化、品味化、动态化发展。(8分)
3.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非法网站、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盗版出版物制品、软件、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及各类有封建迷信内容的音像制品、书报刊、等查处力度,加强对演艺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和各类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坚决杜绝淫秽色情表演活动,查处擅自销售、设置卫星设施接收境外电视的违规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8分)
4.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5分)
5.抓好大型文艺演出的排练和演出工作,引导群众开展广场文化及社区文化活动,做好社区文艺调演及文艺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好全民阅读活动;深入推进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免费送戏、送电影下乡2000余场。(3分)
6.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遗迹的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3分)
7.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八、余江县卫生局
1.抓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妇幼卫生工作。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65%以上,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25‰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完成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两病普查工作任务。继续实施儿童两病救治、重型精神病和尿毒症免费救治工作。继续推进爱国卫生、卫生应急工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2014年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康复科和骨伤科二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创建治未病科。(8分)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2015年县级综合医院实行药品零利润销售做好准备。巩固完善和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规定,加强采购配送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巩固卫生院及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数达到36个。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在医疗机构继续实行全员聘岗、绩效工资及考核制度。(8分)
3.抓好卫生民生工程。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提高报销比,政策补偿比达75%以上;完善新农合制度,做好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不得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配合做好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工作。(7分)
4.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全面完工;以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为抓手,抓好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力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和精神科建设完工。完成马荃、刘垦卫生院周转房建设和卫生所项目建设。(7分)
5.加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管,全面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全县无等级责任事故发生;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全县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急性传染病发病率不高于前三年平均水平。(5分)
6.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十九、余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61‰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37‰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农村达到76%以上。(5分)
2.完成“两非”案件查处任务不少于13例,且100%处理到位,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内。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10分)
3.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富人违法生育。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按时运转率达到上级要求,无挤占、挪用现象,征收和处罚程序合格率达98%。(8分)
4.严格依法行政,杜绝重特大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7分)
5.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员(含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5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余江县审计局
1.完成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完成2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12分)
2.完成省、市、县下达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审计任务。(4分)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离任审计任务。(4分)
4.做好重点社会领域的审计,包括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民生资金审计、保障性住房审计,对全县新竣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及装修改造项目进行跟踪审计。(15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一、余江县统计局
1.完成国家规定统计项目的月报、季报、年报及省、市布置的有关统计任务,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编报《统计月报》9期;每月向政府编报全县经济发展进度分析材料一篇,每季向政府报送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调研报告一篇。(15分)
2.认真做好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并根据指标发展情况,积极参谋献策,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在全省33个二类县中进入前十三名。(10分)
3.完成劳动力资源调查、畜禽监测、粮食产量调查、基本单位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业调查任务。(5分)
4.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5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二、余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在市下达的指标之内。(6分)
2. 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安全检查监管工作,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稳定。全年要求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工作4次以上。(6分)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开展大型安全宣传活动1次;安全培训各类人员400人。(6分)
4. 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年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0处;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60人次。(6分)
5. 加强职业卫生健康监管工作。全年组织开展相关企业职业危害申报10家,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200人。(5分)
6. 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全年组织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公路、教体、质监、国土、经信、工业园区、气象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10次。(6分)
7.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三、余江县民族宗教局
1.做好宗教稳定工作,确保我县宗教界的稳定。特别是加强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宗教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涉及宗教因素的群体性事件。(8分)
2.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上级民族宗教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0分)
3.开展“四个深入”(深入宗教群众、深入宗教教职人员、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宗教团体)宗教调研活动,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建设与发挥积极作用”,“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问题”、“民间信仰问题”等重点课题调研工作。(8分)
4.做好今年少数民族扶持发展项目的论证和申报工作,提高项目效益;深入开展第四轮县直部门对口支援民族村工作,调动各方资金,吸引多方投入,促进我县民族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9分)
5.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四、余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认真开展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任务。(10分)
2.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10分)
3. 强化基本药物监管,规范基本药物购销渠道、票据管理、储存养护等行为,检查覆盖率打100%,对药品批发企业、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抽查覆盖率达100%;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指导,推进实施新版GMP的进程;开展医疗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强化特殊药品管理。(5分)
4.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监管,推进学校食堂及大众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抓好学校食堂、工业园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5分)
5.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实行保健食品经营登记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率达100%,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测评和评价。(5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五、余江县档案局
1. 做好“三争工作”,力争争取项目资金230万元以上。(15分)
2. 做好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的档案指导工作。(10分)
3. 指导各单位按照“收集齐全、规范整理、查找便捷、保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档案工作,继续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录入目录6万条以上。(10分)
4.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六、余江县农办
1.针对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热点、难点问题、新农村建
设、农村卫生清洁及百户调查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形成4篇以上调研材料在媒体上发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6分)
2.围绕锦江、中童、潢溪等3个中心镇建设,扎实开展镇村联动工作,打造59个新农村建设点。(10分)
3.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新农村建设点的项目资金在去年基础上增加20%。(10分)
4.完成兰田村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任务,争取全省先进
农村固定观察点。(5分)
5.深入实施“百县百园”工程,打造现代农业园区,11月底引进农业企业2家以上。(9分)
二十七、余江县农业开发办
1.完成2013年度平定耙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建成高标准农田3000亩。(8分)
2.结合省农业示范区建设,争取2014年度杨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建设高标准农田3000亩。(8分)
3.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农业开发办的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6分)
4.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形成2篇调研
材料,为项目选点、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8分)
二十八、余江县粮食局
1.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内部稳定,确保不出现赴市级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5分)
2.科学保粮,确保100%的储粮无事故,巩争取第四十年“一符四无”粮仓县称号。(5分)
3.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粮食相关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0分)
4.全面完成锦江粮库建设,确保夏粮收购。(7分)
5.积极支持一个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建立我县粮食深加工
品牌。(8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二十九、余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年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4%、3.2%;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遴选和推荐工作。(10分)
2.严格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公务用车采购、处置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公车私用。(10分)
3.着力抓好后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好办公大楼会议室的后勤服务;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美化、水电管理及公共设施的购置、维修、管理和县委、县政府食堂的管理工作,确保办公大楼安全运行。(15分)
4.协助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本区域无线电管理工作。确保电波秩序井然,电磁环境良好,不出现无线电重特大事故。(5分)
三十、余江县旅游局
1.力争2014年全年完成接待游客8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8亿。
2.积极开展景区、酒店、旅行社、农家乐等旅游设施星级创评工作,力争新增3家星级农家乐,申报省级农村旅游示范点1处。(10分)
3.全面调度、协调推进三川洪湖生态城及洪五湖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做好古月山庄和马荃旅游公路的申报工作,推进天洁、宏磊旅游开发、文化旅游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申报省级重点旅游建设项目1个以上。(15分)
4.做好《余江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10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三十一、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加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全面运行工作 ,引导应进场网上交易的公共资源上网交易。(10分)
2.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确保所有交易依法依规进行。(10分)
3.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 进场交易,认真组织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及其他进场项目的交易活动 。(10分)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服务,做好投标(竞买)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10分)
三十二、余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 全面贯通虎山大道,新增工业用地800亩,确保虎山片4平方公里园区路网工程建设全面开工;引进10家以上企业并入驻。(10分)
2. 引进下游配套企业10家以上,完善同诚铜管配套,打造铜精深加工基地。(5分)
3. 用好“财园信贷通”政策,全年对小微企业发放扶持贷款1.6亿元以上。(5分)
4. 全年优化工业企业10家,达产达标10家。(5分)
5. 积极做好天洁、绿洲置业洪五湖旅游开发,启动食品加工园建设; 16家雕刻企业入驻百亩根石艺园,并全部竣工投产;余江国际物流园、阳光照明、荣嘉医疗、百盈光电、耐乐铜业、邦仁康医药、弘格精密等项目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分解表进度完成。(15分)
三十三、余江县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
1.引进5000万以上内资项目2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4个,内资实际进资62亿元,引进外资5350万美元。(8分)
2.组织参加境内外招商活动6次。(8分)
3.做好全县招商引资情况调度、统计、通报工作,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工作。(9分)
4.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缩时增效。大力查处事项虚假进驻。(10分)
5.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三十四、余江县房产管理局
1.加大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确保2014年城东小区1000套公租房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年底完成四层主体;继续做好2013年度潢溪318套、中童690套公租房续建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面竣工;督促实施锦江镇3.6万㎡、鹰潭(余江)眼镜产业园10万㎡及县城宾馆片区2.35万㎡的棚户区改造计划。(10分)
2.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落实退出机制;完成制定出台《余江县廉租房出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谐、站北、观音阁小区廉租住房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完成出售,确保公平、公开、公正。(5分)
3.做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及时核销入住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5分)
4.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工作,保障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配合做好县文化休闲广场二期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5分)
5.抓好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监督管理,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面积30万平方米;做好房屋登记管理工作。(5分)
6.加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余江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打造三个精品小区。(5分)
7.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三十五、余江县环境保护局
1.认真落实污染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事故,杜绝较大以上污染事故的发生。(7分)
2.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完成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的排污费征收工作任务,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6分)
3.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督管理,加强县城区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8分)
4.认真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7分)
5.确保通过7月份国务院减排领导小组对我县半年减排总量核查核算。(7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三十六、余江县科技局
1. 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服务全县企业。2014年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2家,使全县拥有10家。保持全省前列。(10分)
2. 做好科技项目,调研和追踪。全年申报省级以上项目5项,争取科研经费200万。(10分)
3. 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富民强县计划。全年申请专利40项,专利授权35项。(8分)
4、抓好科技兴企科技入园,服务科技企业,确保科技部到期项目按期验收。(7分)
5.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三十七、余江县供销社
1.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内部稳定,不出现赴市级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5分)
2.8月底全面完成再生资源公司改制工作,努力解决一些改制后的遗留问题。(8分)
3.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供销相关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0分)
4.加强烟花爆竹专营安全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分)
5.做好把盛吉疏菜专业合作社列入国家总社重点扶持项目;
完成沃尔德农资连锁集团公司的配送中心项目4000平方米仓库建设任务。(10分)
三十八、余江县城市管理局
1.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政设施的安全维护,按照创建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10分)
2.以创建“卫生县城”为契机,本着“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开展菜市场整治活动,提高环卫保洁水平。(10分)
3.以“三非三违”长效管理机制为基础,加强县城区规划巡查和监管,规范县城规划区建设秩序。(5分)
4.依托公安天网工程,启动数字化城管建设。(10分)
5.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地下管线的运营维护状况,明确责任主体,并同步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5分)
三十九、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1.经济大厦主楼结构封顶,并转入装修施工。完成内环路网:龙马大道、东渠大道、鞍岭北路、马鞍岭大道建设。完成河东南路及绿化景观建设。启动迎宾路建设。(15分)
2.启动星级宾馆建设,争取主体结构封顶。启动城东生态公园建设,启动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10分)
3.逐步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完成建设西路西延、府西路北伸道路建设,继续实施昌溪河改造建设项目。(5分)
4.加大融资力度,做好项目申贷工作,确保融资3亿元。(5分)
5.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土地储备工作。(5分)
四十、余江县森林公安局
1.围绕“生态立省”的工作目标,狠抓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适时组织各种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林区稳定,保护余江的生态安全,为林业工程建设保驾护航。(10分)
2.抓好“三基”工程建设,努力做好画桥派出所建设的选址立项工作。(5分)
3.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加强学习,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警力奇缺的情况下,向科技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努力打造一支让领导和群众满意的森警队伍。(8分)
4.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警车管理制度,从严治警,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使规范化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7分)
5.认真落实上级防火会议精神,抓好防火宣传,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把森林火灾尽可能杜绝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10分)
四十一、余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每月一研判制度,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7分)
2.加强城区交通秩序巡逻管控。重点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0分)
3.实行车驾管业务窗口办证“一站式”服务。推行车驾管业务办理预约服务,成立“流动车管所”,每季度主动到企业或乡镇上门服务。(8分)
4.扎实开展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集中整治,加大力度整治货车、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行为,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8分)
5.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积极开展“起好步、走好路”青少年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候鸟儿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7分)
四十二、余江县白塔区管理局
1.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冬修等中心工作,确保五湖、洪湖(在建)、九峰三座水库及灌区主要建筑物安全度汛;合理安排、科学调度用水,减少用水纠纷,确保灌区用水安全。(8分)
2.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西渠进水闸工程施工任务;继续抓好灌区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张公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实施工程。(16分)
3.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的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6分)
四十三、余江县锦北灌区管理局
1.完成锦北水库发电站增效扩容项目。(10分)
2.做好坑口闸初步设计工作。(6分)
3.做好锦北、黄庄水库和渠系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度汛安全和灌区沿线农业用水需要。(8分)
4.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的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6分)
四十四、余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1.全力扩大水稻机插面积,确保示范区完成机插面积1500亩,辐射带动全县完成水稻机插面积2.8万亩。(8分)
2.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指导,新增农机合作社4—6家。(8分)
3.积极创建全国农机示范县工作,完成二个二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项目建设。(8分)
4.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省局下达的补贴任务;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的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6分)
四十五、余江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1.做好5个省级贫困村年度项目的申报、实施、建档验收及系统录入工作。(12分)
2.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中高级技工招生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8分)
3.做好移民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发放每人每年600元的移民直补资金。(8分)
4.做好移民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做到开工前项目点拍照、检查,完工后验收拍照、核算工程、检查工程质量、收集项目资料,确保项目实施效益。(12分)
四十六、余江县国税局
1.强化税收调研和预测分析,积极组织收入,完成国税收入7亿元。(10分)
2.全力推进税制改革,跟进营改增“扩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7分)
3.密切税企联系,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纳税人大走访活动,全年走访企业100户以上。(4分)
4. 创新纳税服务,优化一窗全能,进一步清理取消纳税审批事项,降低纳税成本;积极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满意度保持90%以上。(4分)
5.加强与县政府、财政、地税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促进信息比对,协同解决税收执法中的难题,共同规范税收执法,共同推进综合治税。(10分)
6.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四十七、余江县地税局
1.加强税收调研和预测分析,积极组织收入,完成地税收入7亿元。(10分)
2.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分户到人、全程跟踪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入库税款同步,做到应收尽收。(7分)
3.密切税企联系,逐步建立税企挂点联系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走访活动,了解诉求、落实帮扶,全年走访挂点企业100家以上。(4分)
4.合理有序简化办税流程,加大税法宣传和税收政策解读力度,为纳税人提供明晰、便捷的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满意度90%以上。(4分)
5.加强与县政府、财政、国税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联系、沟通,促进信息比对,协同解决税收执法中的难题,共同规范税收执法,共同推进综合治税。(10分)
6.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四十八、余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 新增个体户1000户以上。(8分)
2.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咨询、纠纷调解服务,力争2014年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12分)
3. 做好打击黑网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以上。(7分)
4. 实施“红盾护农”,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集中开展4次以上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全年发展农资经营示范店8户。(8分)
5.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四十九、余江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1. 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7分)
2.狠抓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完善本县特种设备的“一图二档三台帐”,加大对全县特种设备和液化气站的监督。(6分)
3.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假活动,重点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打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10起,并报县政府办公室。(8分)
4.推进名牌战略和抓好全县企业的质量管理,争创省级名牌产品,结合地方特色培育县重点产品。(8分)
5.抓好计量基础工作,加大对气站和加油站计量监督力度,确保全县计量器具受检率90%以上,合格率100%。(6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五十、余江公路分局
1.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保障道路通行,确保国省道好路率达89.6%,综合好路率达到87.5%。(10分)
2.加强桥梁安全,完成206国道石港大桥维修加固工程。(20分)
3.全面完成206国道整治工程,修缮中童界牌段2.3公里沥路面,修建部分边沟,以及其它路面、边沟环境整治。(10分)
五十一、余江县气象局
1.对易燃易爆贮藏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和中小学校进行防雷安全检查,做好全县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审核、报建和全县防雷装置的年检工作。对防雷措施不齐全的场所、建筑处罚到位。(5分)
2.完成全年和重要农事季节专题气象评价6期,编发气象旬预报、情报和专题预报60期,全力做好“三农”服务工作。(5分)
3.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争取气象相关项目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10分)
4.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服务工作。(5分)
5.做好台站环境综合改造、新观测场选址和申报工作。(5分)
6.围绕防灾减灾,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做好13个区域
自动站和5个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点的设备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实施工作,完成对乡镇(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5分)
7.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五十二、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江县办事处
1.加大公积金归集力度,全年完成归集公积金4379万元,比2013年增长5%。(10分)
2.增加贷款发放总额,全年发放贷款完成2940万元,比2013年放贷款2800万元增长5%。(10分)
3、提高增值收益,全年增值收益达到196万元,比2013年收益额192万元增加2%。(10分)
4、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内部管理规范化。(10分)
五十三、余江县人民银行
1.贯彻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加强对辖内经济金融形势的检测、分析和调研,每季度向政府编报县内经济金融形势分析材料1篇;不断提高货币政策贯彻实施的有效性,加强对全县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业务监管,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8分)
2.加强货币信贷投放,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促进信贷结构优化,确保全年各项贷款在上年的基础上净增7.2亿元,存
贷比不低于65%,工业贷款同比增长10%。(14分)
3.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全年各项存款在上年基础上净增人民币存款8.3亿元。(7分)
4.综合再贷款手段,强化对“三农”支持保护,确保新增农村小额信用贷款2000万元。(6分)
5.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五十四、余江县银监办事处
1.加强银行业监督管理,守住风险底线,辖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10分)
2.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存、贷款分别增长10%。(15分)
3.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增幅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7分)
4.协助政府做好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8分)
五十五、余江县工商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9.3亿元,存贷比不低于70%,新增各项存款0.7亿元。(20分)
2.实现贷款余额9.1亿元,新增各项贷款0.6亿元,其中,企业贷款0.5亿元,涉农贷款0.1亿元。(20分)
3.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上交税收450万元。(30分)
五十六、余江县农业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11亿元,存贷比不低于71%,新增各项存款1亿元。(20分)
2.实现贷款余额8.4亿元,新增各项贷款1亿元,其中,企业贷款0.4亿元。(20分)
3.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上交税收350万元。(30分)
五十七、余江县建设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9亿元,存贷比不低于38%,新增各项存款1.2亿元。(20分)
2.实现贷款余额3.7亿元,新增各项贷款2.3亿元,其中,对公贷款1.5亿元。(20分)
3.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上交税收300万元。(30分)
五十八、余江县中国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7.5亿元,存贷比不低于80%,新增各项存款0.65亿元。(20分)
2.实现贷款余额6.0亿元,新增各项贷款0.65亿元,其中,对公贷款0.4亿元。(20分)
3.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上交税收300万元。(30分)
五十九、余江县农商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37.35亿元,存贷比不低于77%,新增各项
存款6.2亿元。(20分)
2.实现贷款余额28.67亿元,新增各项贷款3亿元,其中,
对公贷款2.04亿元,企业贷款0.96亿元。(20分)
3.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上交税收1400万元。(30分)
六十、余江县农业发展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1亿元,同比增长20%,新增各项存款0.46亿元。(28分)
2.实现贷款余额11.5亿元,同比增长12%,新增各项贷款1.2亿元,其中,对公贷款1亿元,企业贷款0.2亿元;收回不良贷款200万元。(28分)
3.认真执行国家粮棉油收购和调控政策,确保中储粮资金供应及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对上年度粮棉油收购确保“双结零”;择优选择一至两个优质项目列入省行项目库,力争发展一个政府融资性项目。(14分)
六十一、余江县邮储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8亿元,存贷比不低于32%,新增各项存款0.3亿元。(20分)
2.实现贷款余额2.51亿元,新增各项贷款0.6亿元,其中,个人贷款0.4亿元,小企业贷款0.26亿元。(20分)
3.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上交税收90万元。(30分)
六十二、余江县上饶银行
1.实现存款余额3.1亿元,存贷比不低于20%,新增各项存款1.5亿元。(20分)
2.实现贷款余额0.7亿元,新增各项贷款0.4亿元。(20分)
3.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上交税收40万元。(30分)
六十三、余江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总保费收入3100万元,全年上交税收230万元,同比增长8%。(55分)
2.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8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7分)
六十四、余江县人寿保险公司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总保费收入2500万元,全年上交税收55万元,同比增长2%。(55分)
2.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8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7分)
六十五、余江县大地财产保险公司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总保费收入1000万元,全年上交税收40万元,同比增长60%。(55分)
2.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8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7分)
六十六、余江县邮政局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邮政业务收入1800万元,邮政
储蓄年末余额达到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00万元。全年上交税收42万元。(60分)
2.做好通邮和上门服务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5分)
6.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六十七、余江县电信分公司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各项业务收入2400万元,全年上交税收130万元。(60分)
2.不断优化CDMA网络,提高通信网络质量。(5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5分)
六十八、余江县移动公司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50万元,全年上交税收260万元,同比增长2%。(60分)
2.加强内控管理,确保不发生通信网络、IT系统重大故障及信息安全事件。(5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
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5分)
六十九、余江县联通公司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3万元,全年上交税收37万元,同比增长20%。(60分)
2.加强内控管理,确保不发生通信网络、IT系统重大故障及信息安全事件。(5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5分)
七十、余江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全年上交税收90万元。(30分)
2.完成农网升级改造2500万建设任务。(15分)
3.做好用电环境整治工作。(10分)
4.深入推进标准化台区达A标管理工作。(5分)
5.完成智能电表6000余户安装任务。(5分)
6. 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6篇。(5分)
七十一、余江县广电网络公司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实现各项业务收入600万元,全年上交税收20万元。(60分)
2.加强网络线路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快整合农村私网,切实规范有线电视经营秩序。(5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5分)
七十二、余江县烟草专卖局
1.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完成税收收入1100万元。(60分)
2.净化辖区内的香烟市场,抓好香烟销售。(5分)
3.加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5分)